完全沒有
完全不符合勞基法
請病假扣全薪 扣一千多
到職滿一年4天特休
超時加班主管認可才能算加班費
一直連上超過六天休一天
不把員工當人看
離職還會被講話諷刺
主管不會帶人 只會講講就丟著
加班費算法
底薪/當月天數/當日上班時數*1.33*時數
乘下來跟也非常非常的少
不要臉的一家公司
主管友善,同事人不錯
不符合勞基法
一年特休4天,多待一年加一天特休(第二年5天特休這樣算下去
沒有年終獎金
沒有三節
國定連假不會放滿
無
當天到職日未加保勞健保,奉勸職場新鮮人不用浪費時間在這裡打工。
主管人蠻好的
主管及老鳥同事明顯沒有勞基法概念、
公司會藉由簽約聘來規避正職員工應有的福利(根據勞基法規定,約聘人員只要有持續簽約,都應遵循勞基法規定)、
無意義的超時加班不給加班費、
缺工不補及強制要求幹部必需同意調店、下班之後自行調動缺貨物品(當然也是沒有加班費)、不合理的工資扣除(ex:明明薪資850/天,請一天病假依法只能扣當日半薪卻扣薪超過1000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