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什麼優點
總體來說就是一家爛公司
沒制度 又不懂得善待員工
一開始都說得很好聽
說福利多好又多好
等到真正有問題向主管反應
主管只會一推再推
只是死要接案場而已
根本不管員工死活
曠職和遲到的員工
一在愚昧的留任
跟公司主管告知
就一昧地用缺人為由而逃避問題
根本沒想過盡忠職守的人
要替這些爛咖擦屁股
總結論就是
會做的做到死
根本不把人才當人看
公司會畫大餅說要把新員工拉拔至主管位置。
1.加班費跟時數兜不攏,問公司,公司回答不出來,要員工千萬拜託才補足加班費。
2.加班時數過長,經常看同仁連續上班24-36小時。
3.員工的例子:接受國家教召,依法須給薪,公司竟然不給。
4.案場服務費提升,公司主管允諾會幫現場人員加薪,事後船過水無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