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很爛
1.他改名了,現在叫「明珠媒體科技公司」(海安路三段)
2.安排面試的時間沒有先約,直接打電話過來叫你下午過去面試。
3.畢業證書居然要正本送去給他們的業主看,不知道到底是公司還是業主雇用你。
4.工作契約說是機密不給你拍照(但正常情況應該是要雙方留存一份)他看到我手機拿出來十分驚慌要我刪掉照片
5.霸王條款。在試用期的工作契約上居然寫說「契約期未滿,乙方欲終止契約時,應在三十日前通知甲方,經雙方同意始可終止契約。未經通告即終止契約,造成甲方損失,乙方須無異議賠償三個月薪酬,乙方若有致甲方其他損失,乙方仍須依法賠償,償付不以三倍月薪酬為限,且不含前述三倍月薪酬之懲罰賠償。」
6.上面的意思就是你想走還要他同意,他不同意你就賠到脫褲,能給劣或爛我絕對不會只給差。
7.南應大或台南地區的朋友們千萬別來這間公司,太誇張了,契約一定要看清楚。
8.附上他現在的徵才資訊https://www.104.com.tw/company/10s112uw
9.職稱不符。我面試通知寫的是「電繪動畫美術人員」契約上職稱寫的卻是「XX助理」
1.老闆會教職場技術
2.可以接觸各種案子
1.老闆會一直洗腦他的價值觀施壓員工(EX:拒絕休假日屢次加班,被迫看論文才准打卡離開,論文內容為公司沒義務對你好,教你是你福氣,公司沒你也沒關係...等)
2.老闆不老實,許多申報和法規都鑽漏洞
3.最不能忍,常態性超時加班,被罰後改成叫員工準時打卡後繼續加班(超過54小時加班,卻被和諧成沒有超時)
4.特休會被莫名其妙扣掉(且事前事後都不會告知你),也沒照法規正常給
5.以身體不適拒絕加班仍舊要求上班
6.被勞工局勞動檢查後仍舊換個方式繼續要求員工超時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