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一個面試官,不算太嚴肅
沒有加班費,違反勞基法
慣老闆,覺得你是來學習的,說服你減薪
工作時間九點到六點,但不能六點零五分就走,大家都會忙到六點半至七點
全勤兩千是包含在你的薪資裡的,不是額外福利
會主動與面試者以求職網站聯繫
求職網站上有履歷卻還要求面試者再寄個人履歷到其他私人信箱
感覺有點想蒐集個資的感覺,但基於禮貌還是依照公司要求
,當下回覆也很快:待主管審核後,若有符合條件,會另行邀約面試,謝謝
結果隔了兩個月多,竟然又再次用人力銀行發出同樣的面試通知.....
上來這邊看竟然有兩次的勞基法違規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