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可能會送小零食(不到200元)
離職原因
一、上班時間與表定不符
招聘時說9:00~18:00
從上班時間時間就開始有出入(不懂為什麼上班時間要不誠實)
實際上是九點半到六點半(有時會要加班到八點)
二、薪水與1111刊登不符
104:35000-40000
實際上面試時的薪資結構是27000+1000(全勤)+2000餐費
(甚至一月開始還違法但他還是這樣說)
所以最後如果有要加班 薪水非常的低
(而且事後還跟我說我加班也要扣用餐一小時)
三、不支付加班費
真的到了要加班的情況
我在加班 老闆那天也在現場
他知道我沒用餐 一直在核對報表
然後沒叫我去休息
結果最後跟我說要扣時間不算錢我超傻眼
四、績效獎金看得到領不到
一開始在面試時老闆會畫大餅說
如果有完成要求的PPT或是EXCEL會加獎金
整個薪水不會只有底薪這麼低
我一開始真的相信了
我可以說是盡心盡力的弄了(實際上也用完了)
結果他在我問他12月的薪水要怎麼算的時候才說前三個月不會有績效獎金
而且關於12月的薪水是多少我還問了三、四次他才回答我
(前兩次一直在跳針說看績效,不回答實際數字)
然後在他自己回答完實際只有三萬的時候還在說當初面試不就說過了之類的
我應徵的是秘書
基本上這間的秘書偏會計
統整每個美療師當月的月績和加班時間等等
基本上也不推薦美療師進來
上班是10:00~20:00中間會被扣兩個小時用餐
(但實際上不覺得美療師有休息到兩個小時)
而且會說要9:50進班打卡(但不算錢)
9:55打卡會算遲到5分鐘
其他店的美療師是不用盤點貨物的只要負責服務客人就好
這間店的美療師要負責盤點貨物
櫃檯的事宜、整理毛巾
這部分可能就看人
但關於上班時長我自己是覺得有點坑
可能美療師薪資結構以業績為大多數更不在意這個?
大家再自己斟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