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水有28-30算行政起薪還可以吧
人資每月招募業務人員,
要實際「報到」人數8名!
本來房屋仲介業就是會先被拒絕的行業。
老闆總認為很好應徵,理應達成⋯
會一直拿其他人力招募薪水只有25k
還得招募10名等等來說嘴(但人力派遣就有很多不同種類工作可媒合,能比嗎?)
再來要離職,還得先找個替死鬼。
勞基法明明規定未滿三個月不用離職預告期,
但偉大的老闆若知道你要離職還沒找到人交接。
就不讓你走,或是就不給你好臉色看:)
這邊的業務流動率高就算了,行政職也是…只能說要加油了!
開店做生意本來就該承擔人員斷軌的風險與責任啊!呵呵~還要員工自己抓交替真是笑死。怎麼不檢討檢討為什麼人員一直無法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