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很大很乾淨。
有20元午餐可以吃,選擇多樣。
沒達到要求不要灰心,反正不久後就會變成要做別的東西了。
裁員、更動部門或是扣薪非偶然,還會拿出勞動契約說當初你有簽名同意某條文所以公司沒違法喔。
問勞工局此題怎解,勞工局還說真沒違法呢呵呵。
所以勞動契約到底要不要簽呢?不簽就找下一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