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
1.剛到職時,都沒有進行任何形式的交接,也沒有之前的資料、檔案,會議紀錄也寫得亂七八糟,更好笑的是看不到任何一位同事。
2.之前聽說有位同事前份工作都還沒離職,只是確認錄取就被要求要參加專案進度會議,還是當會議主持人(會前一天的下午才說),不僅要報告進度,還要做會議紀錄,想當然爾,對方聽到這麼離譜的事情就直接選擇放棄錄取資格,另找工作。
3.我到公司時是在內湖辦公室,沒有自己的座位跟電腦(連印表機也沒有),美其名叫「開放性辦公室」,實際上張、涂二人都自己的辦公室,只是為了省錢不肯租,要員工在大樓內的公開空間(與其他公司共用的共享辦公室)裡辦公,電腦還要自備。
4.後來發現公司沒有加保勞健保,還說剛好遇到月底人事沒空,後續再往前投保,殊不知我早就問了勞保局,勞保一定要在入職當天或之前就完成加保動作,根本就是違法。
5.後續離職之後,還試圖指控我沒給資料,甚至是要求回去辦離職流程,要我簽文件,內容是離職期間造成的損失由我承擔,我直接拒絕,有夠誇張的一間公司。
6.近期還被抓到有中資背景,還承接政府案,真是多行不義必自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