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時上下班
面試講的東西基本沒什麼用,只是想抓人當勞動力。
所謂的公司規定就是老闆和老闆娘說的話,有時候是他們討論完沒公佈的,也是公司規定。
談好的薪資是會變化的,比如扣你績效獎金。也不會通知,扣就扣了。
沒有特休。
基本上是違法勞基法的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