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樂蒂文教科技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Pros

Cons

我是外國人,在台灣是full-time student,讀second degree,我在家鄉已完成first degree。美樂蒂(下稱「公司」)通知錄用我後,要求兩星期內上班,我得休學,和匆匆辭去兼職教職。我為難,公司就教我對前公司撒謊,避免得罪前老闆。急著拿到工作簽證,我照做,即使前公司的工作只是兼職,心裏對前公司還是過意不去。

第一天到公司上班,職位不是我申請兼經過兩輪面試的職位,連薪水都由40,000+獎金,變只有40,000。公司說我到職太遲,又說我不是台灣人,講話有口音,不能勝任當初他們offer的職位。但我是經過兩輪面試的,難道在兩輪面試中都沒發現我的口音?!?!我照做公司指派的另一個職位,一星期後說我不能勝任;指派第三個職位,薪水減至33,000,工作簽證限期從一年縮至三個月,圓桌上三個高層一起逼令我簽署不壓日期的<離職協議書>,我拒絕。公司說要不馬上簽,要不馬上滾,聲稱他們可以馬上聘人取代我;又說我無能,不會跨領域,才導致自己無法勝任非我申請亦非他們一開始offer的職位的工作。我哭著簽,希望三個月內找到新工作。

公司說在看有沒有別的職位更適合我,但接連三天一直刁難我,天天加班,還要繼續承擔之前被指「不能勝任」的職責,關於「別的職位」也沒消息。第四天早上我到移民署辦好更換居留證最後程序,主管又在LINE刁難,我下午回公司辭職,共待了十天,每天加班。裸辭都不當賤價奴工。我第一天上班發現有詐,所以沒休學。不然學生簽證跟工作簽證都作廢;除非復學,否則無證狀態下,我得十天內離開台灣,公司明知道的。

英國、大陸公司我都待過,有好有壞;但美樂蒂是我遇過最卑鄙,管理最混亂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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