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在業主那邊上班,有放90.3好事聯播網~♪ 雖然跟總公司遠距,但竟意外地交到一位好朋友♥
雖然聽說公司在業界是福利很差的,但是我待過福利最好的公司。
1.徵才網站寫得過於簡略。實際去面試後才知道是約聘。
2.外縣市到台北面試沒有給車馬費。
3.面試時未詳細說明出勤時間。資方理所當然地覺得是按照工務所;勞方一直以為按照勞基法週休六日。公司甚以此作為資遣的原因之一。
4.未實施教育訓練。
5.用不合理的原因單方面延長試用期。還違法延長兩次。
6.任業主擺布工務所人員配屬與去留。
7.資遣理由是勞動基準法第十一條二款「虧損」。公司說已虧損五年以上,但新的案子聘請了新的員工,又用虧損為理由資遣新聘請的員工。明顯不合理。
8.因不適任而被資遣,但在離開前還被要求交接工作。甚至在離開前幾天被指派新的工作。
9.台北總公司與各地工務所滿脫節。不知道是總公司顧及不到,還是不願多管。身為新人在苛刻的業主方工作,覺得孤軍無助。幾乎沒有得到過總公司的甚麼援助。
10.跟到不好的所長真的會讓每天工作都很痛苦QQ
實際的工作狀況寫在閒聊,歡迎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