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 109 年 10 月 26 日上午 11 點 45 分
秘書在老闆辦公室用電話廣播向全公司哭訴說他被董事長(也就是老闆娘)逼到崩潰了
只是陳述一件事實居然有人留言說要保留法律追訴權
是保留哪條法律追訴權啊~
是保留到民國幾年啊~
真的認為沒員工敢出來作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