餓不死(如果規規矩矩地照做)
以前幾年的離職前的經驗來說,一家把勞基法當作天花板的公司,最令人想離職的原因就是薪水跟假
薪水:底薪104上都有寫,不贅述,但業績獎金的算法有夠摳門,還要東綁西綁不同單位的產品,沒達成是不會扣錢,但麻煩妳在line上寫300字心得(周/月),沒寫就麻煩你捐款到老闆自己的基金會
假:平時一到五上班,假日有時要值班,用慰勞假的方式補,但總公司的人會一直哭說不要一次申請太多人的假,那所以是到底要不要讓我休
老闆整天都在說他幾歲就創業,業績不好是你們不努力,但又整天想東想西擋住我們的行銷策略,又不時會有奇怪的命令下來(拍照打卡之類的),政策說不清楚,但面對壓力的總是前線員工,每年有好幾次區域性的教育訓練,每次總是說浪費他的錢把大家集合起來上課,但他自己都會講非常久占用到真的要教育訓練的時間,到底是誰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