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樓層高 採光好
差差差
拖延薪水 從不準時發放 5號發薪
延延延 有次還延到月底才給
還說 公司有發薪又不是沒發薪
這樣的公司 會不會太差勁
疫情才剛開始時 2月就被迫強制多休8天逼迫我們一定要被扣錢到3月
4月開始 被要求減20%薪水
政府有補助 我們也沒拿到 跟銀行申請錢
我們也沒補到薪水
跟公司談 不如資遣我們 讓我們去領失業補助
就因為你們的自私自利 逼著我們 受不了
一個個都自動離職
2月開始被強制扣錢 說幫公司 就是違法
什麼福利都沒有 三節也沒有 年終也沒有
總是說 公司虧損 只給0.5的年終 有屁用嗎
薪資投保也低投保 不符合勞基法
會不會違法的太厲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