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時間適合無法早起的人1000-1900
但下班.............................
不好.............................說
1進來就要簽試用期3個月合約.上面意思說3個月之內公司叫員工離職都不算資遣.當然不可能有資遣費不可能有非自願離職單.公司都當作是員工自願.因為公司把上班那一天簽的試用約當憲法來堵員工的嘴.公司說律師說這樣可以!! (憲法+律師=員工必輸..好嗨啊~)
2勞健保低報.公司說用團保來加持(我姐說不行.我姐是律師助理)
3.公司沒有隱私觀念.進來不到一周.大家都知道我的薪水
4若加盟主有事搞錯.公司永遠只會罵員工
5公司面試新人都是先叫你做一份簡報.有關工作上的創新想法和改善意見.但是.但是.但是.不一定有機會去複試惹.所以.你費心做的簡報就變成他們公司的嘍~ 免費變成他們的喔~ 免費喔~
6公司也有40~50人吧.沒有政府規定的管理制度惹
7你以為1900能下班.不一會兒*班就到2100惹
真心告知
進來後簽什麼都要一式兩份
公司不給都要自己拍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