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早上6點進公司可以15點下班⋯⋯
1.面試時都報按勞基法加班有加班費,實質進來後沒辦法報加班費跟補休;工作沒有計畫與組織時常需要假日加班解決工作的進度。
2, 老闆時常只有拿到案名跟解釋客戶需求沒經過討論規劃就壓date line,從頭到尾沒有計畫,也拉不出schedule一直要員工收尾,還一直跟客戶炫耀自己是大PM令人羞恥。又沒有養小pm還能大到哪裡去。
3. 進出口沒有制度隨意給代理商畫押,導致員工動用私人人脈與求情勉強處理。事後不但沒改進還擺爛又是員工求情收拾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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