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資姊姊頗和藹 辦公室環境算整潔
1.要寫超多東西 明明有些線上履歷上就有寫 還要人寫重複的資料 感覺頗浪費時間
2.工資在104上寫待遇面議 但是我記得後來有修法 待遇面議表示有四萬以上 去面試談工資問我期望薪資卻說因為我沒經驗所以頂多28 這表示公司公然違法嗎?
3.要是錄取上還要保證能坐滿一年以上 不然要付類似違約金的東西 這好像也跟勞基法不符合吧???
最後只覺得浪費時間來面試而已 希望不要再有新鮮人上當 找他們家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