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
違反勞基法 特休採用舊制
加班沒給加班費或補休
下班才交辦工作事項 強迫加班
主管兼股東出爾反爾 做事沒原則
公司沒有穩定原則
面試的職務與實際工作內容不符
某股東跟老闆經營理念不同
員工很難做事
人資擅自扣薪資 並延後給薪
例如過年假期擅自扣薪(沒有任何一家合法公司會這樣做)
談好固定每月多少薪資 卻在報到日說滿三個月才願意把部分薪資歸還
建議不要來這家公司
經營20幾年卻留不住人才
不加薪
進入公司才提下班責任制 (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