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鋪同組裡面的人都滿好的
真的是很糟的經驗
我去了2天之後覺得不適任想要離職跟主管說後,居然被說無法領到薪資
還說ㄟ?你不知道嗎?公司員工保聖書內有寫到 工作居然不滿7天且工作時數不滿24小時無法領到薪資<薪資沖抵教育順練費.>
為何沒有人去檢舉阿,如果我沒有領到薪資我就去"勞工局" 投訴
讓我想到他們"違規進口核災實品被國貿局調消進口執照"
違法的公司真的就事會做違法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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