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出來有紅包
1.颱風天放假不給當天薪資,是扣全薪換算的日薪,假設扣日薪1000,但配合公司,在某次配合假日加班改成一般上班日,而那一天的假日折算薪資,他是以底薪算,假設給日薪900,扣薪扣全薪,給薪給底薪,相當不公平,但在離職後,已經得知修正為以底薪扣薪和給薪。
2.人資因為快速的汰換,導致交接有問題,每次算的加班費一定有落差,每次要打電話告知計算錯誤,然後下個月補發。薪資單常有不明項目,導致有時多了錢少了錢,都不知道是什麼原因。
3. 原本公司計算薪資是每月26號到下個月25號結算,如5/26-6/25,在離職後,因為詢問為何沒有25號之後的工作天數薪資,竟然得到答案是公司已經有調整,如5/1-5/31,在離職後才知道公司發放薪資制度改變,公司完全沒有發公文告知,很無言。
4.原本有意思朝工作方面發展,自費去上課,考相關證照,需要一張工作證明,所以呈報上去等蓋印的在職證明,老闆竟然退回三次,沒看錯就是三次,並沒有花到公司一毛錢,不知為何老闆有這樣的心態,十分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