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休比勞基法規定的還多,有零食與咖啡,工作要用到的硬體裝置不吝嗇。
基層員工友善,樂於分享與互助,部分管理層則精於心計,他們不配擁有這麼一群友善且技術能力高超的員工。
即使有外國同事,但不論是薪資還是管理方式都很台商。
人治為主的公司,制度是擺好看的,即使團隊已超出原先管理層獨斷所定的目標,被分派的任務也都完成,只要管理層說你績效不好,就是績效不好,也提不出任何可實證的東西,答應要給的分紅都成空,承諾反覆無常。
部分管理層份內工作根本沒做好,但他們會讓更高層的主管認為是基層員工沒做好,對兩邊玩資訊不對稱的把戲,將責任層層下放到每位員工身上,而他們僅需要做最後的決策。
開發團隊為了讓產品能如期上線,工程師自己畫流程圖、工程師自己寫詳細的產品需求,現在想想真的是蠢,因為功勞不會是工程師的,但現在進去可能不會遇到這問題,因為請了好幾名"專案助理"去做這些事了,而這幾名"專案助理"的能力卻比他們的上司好太多。
不論多小的事,只要能達到某些目的(展現威權、貶抑不喜歡的員工)都能將小事化大,進去一段時間就能發現某大 PM 情緒控制能力極為低落,相較之下其對於高層主管近乎諂媚的態度更是天壤之別。
員工流動率高,一間約60人的公司,每兩個月走約1~3個是常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