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領全額薪資,勞健保資方負擔。
2.準時上下班。
3.颱風假未扣薪水。
1.勞保未按照勞保級距保險。
2.面試時說完全按照勞基法見紅就休,但實際上並沒有依循人事行政局彈性休假(且不給用特休請假),過年也未依照人事行政局公告放假,初四就要上班(面試時皆未告知)。
3.公司多數員工未領到勞基法基本薪資(21009)。
4.公司多數員工未依照勞基法依照年資給予特休。
5.公司決策多頭馬車
6.特休請假有許多潛規則(不能禮拜一請假,連假後不給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