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
面試問的問題跟職務上沒有完全的關係,都是問一些比較私人隱私的問題,感覺給人挺不專業的,公司基本資料表格也做的很粗糙,不知道為啥要填寫上份工作的公司組織蠻奇怪的,具就業法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規定:「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星座、血型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其他法律有明文規定者,從其規定。」,違反本條項規定之雇主,依照就業服務法第65條第1項規定:「違反第5條第1項、‧‧‧規定者,處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