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您於112年7月18日致本府勞工局服務信箱 (案號:1120718214103)
反映「亞諾士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違反勞動法令1案,說明如下:
1. 有關「強制補班日用特休、特休准假方式不明、請特休扣獎金及未提供勞工薪資明細」部分,
因雙方各執一詞,係屬爭議,本項難認有違反勞動法令之情事。
2. 有關「特休計算方式不明、請病假扣薪水」部分,經本處派員實施勞動檢查結果,
未見有違反勞動法令之情事。
3. 有關「未備有完整順暢的升遷制度(依主管喜好)(與徵才網站不符)」部分,
依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第1款規定,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不得為不實之廣告或揭示。
按前開法令規定,如您認該公司疑涉違反就業服務法不實廣告或揭示之規定欲申訴,
請至本府勞工局網站下載「臺中市政府就業服務法第五條第二項第1-4款及第6款案件申訴書」
(下載路徑: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勞工服務-求職安全-防範守則-諮詢及申訴專區-下載臺中市政府就業服務法第五條第二項第1-4款及第6款案件申訴書),
詳述具體事實(例如何時應徵、經由何種管道應徵、應徵何職務、徵才廣告所載內容與實際情形有何不符之處等)
並檢附相關具體事證(如應徵時之徵才廣告、面試時約定之佐證、勞動契約書等資料),親自或寄送本府勞工局俾憑進一步查辦。
如您還需要諮詢服務,歡迎致電諮詢專線04-22289111分機35200,本府勞工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4. 有關「職場霸凌」部分,檢查結果發現該公司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令規定事項,已依法處理。
5. 另對於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事件,因職業安全衛生法有關不法侵害係課以雇主預防性作為義務,
尚無涉個案處理及因果關係認定,至個案之違法處理,應視該事件個案所觸犯或違反之法律事實(如刑法之公然侮辱罪等),
由法規主管權責單位查處。
6. 工作者對於事件個案所觸犯或違反之法律事實,可逕行採取法律行動。
如需法律諮詢服務,可逕詢以下單位: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法律扶助基金會台中分會地址:
臺中市西區忠明南路497號7樓A室、04-23720091)、臺灣大道市政大樓法律服務中心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
(地址:臺中市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04-22289111#23610)。
7. 本府勞工局設置免付費「員工無憂專線」0800-666-160,由專業人員接線,傾聽勞工的壓力及困擾,
並彙整法律諮詢、心理諮商、職業傷病諮詢、理財諮詢等相關資源,提供大臺中地區勞工朋友免費的諮詢及資源媒合服務,
協助處理影響工作或生活的各項困擾,提升工作績效及幸福感。(服務時間為週一至週五9:00至19:00)
8. 如您與任職單位雙方無法自行解決爭議,可採勞資爭議調解處理
(相關服務資訊及內容可至本府勞工局網頁查詢:首頁→勞資關係→勞資爭議,
連結網址:https://www.labor.taichung.gov.tw/1229008/1229015/1250166/1303998/1351016/post)。
感謝您的來信,敬祝您順心如意
臺中市勞動檢查處 敬復
承辦人員:陳先生
電話:04-22289111 分機36922
回覆日期:2023/8/7 13:2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