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沒有。
曾經在這間公司當過保全,只做了一個多月因為遇到非常多讓人不爽的事決定離職。
主管一直拼命想留住我,說離職必須寫離職單不能直接走。
我說OK那就約個時間去公司填離職單吧,結果該名主管就是一直不想讓我走,一直想勸我留下。
然後還跟別的主管講,另名主管直接用恐嚇的口氣說我如果不多留個幾天就要寄存證信函給我。
我說我沒滿三個月本來就不需提前預告,那個主管竟然直接回我說保全業不受勞基法規範?
最後還真的不讓我寫離職單,寄存證信函內容說我曠職依法將我解職?
真的是爛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