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資說中午休息1.5小時
2.按人資和面試主管的說法是公司不傾向加班,聽說下班時間大都是準時在17:30PM
3.公司位置好找,過台中虹揚橋後,幾分鐘可找到
1.面試要填一堆表格,由於妙管家是陸資企業,面試填寫的所有資料也提供旗下所有陸資相關公司招聘人員使用,保存至少15年。但是職缺卻是台灣職缺,詢問過後人資和面試主管也表示不可能會去大陸工作。(那資料分享給大陸那邊幹嘛呢?)
2.不尊重有經驗的求職者,面試主管認定有中階經驗,但核算下來只願意給30k,人資說這是試用期的薪水。試用期過後的薪水取決於負責業務的各窗口評分後,再經由主管決定。所以最終的薪水是多少,有沒有到達自己未來的期望,完全無法得知。
3.三個月內若工作表現不如預期,就會繼續延長試用期,不知到何時才是盡頭。
4.公司人資打來希望求職者有意願去他們公司工作,隨即反問妙管家人資:「為何有經驗的求職者給出30k?」人資給出兩個理由:
a.更早之前的工作經歷不符合本項工作所需俱備的工作經驗(請問人資是要求職者都沒有做過其他類型的工作嗎?為何重點不放在完全做過相關經歷的部份,要砍價這理由太扯了!)
b.人資表示自己才來一個月,會再跟主管確認,後續也再也沒有回覆任何消息。
(請尊重求職者,又要有經驗,又要壓低薪水,有禮貌是最基本的吧?可以不要這麼誇張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