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那間店的店長能讓我信服 對門市弟弟妹妹很保護 遇到問題也是跳出來幫我們門市人員說話
不然其實這是一間浪費生命的公司
完全違反勞基法 工作半年來從沒拿過薪資單 跟公司要 還要交報告寫為何需要薪資單
直到離職也沒拿過
一間大公司老闆賺那麼多錢卻吃人夠夠 104寫著3萬起 但上班時間每天將近11小時.有時候超過12小時也是有的事.
難怪流動率大 活該 這種時數去工廠隨便都4~5萬 還不用被客人罵
真的想做遠傳 去直營吧 比較有保障 這裡月休固定8天 紅字過年都不會補假 活該做到死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