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
台中公司。
我是2010年左右去面試後,試用三個月直接走人的,那時候勞基法最低底薪1w8,他們開2w5。
我可以說整整三個月以來面試者約超過80個人,很多人試用一個月受不了就走、也有做一個禮拜走人、一個早上走人。在那邊試用期待滿可以稱為勇者,入取7個人最後只剩下2個人渡過試用期。
而每天早上7點半到公司,8點開早會10分鐘,說好5點下班,結果待到最後都是快7點。講白算是接近12小時制的工作。
那個時期,待最久的員工資歷五年,第二久的員工資歷是兩年。接到大單算獎金時,會因為你是試用期員工而眼紅,說好不排擠人,但是對誰的工作表現差勁都會在早會潑冷水。那怕你表現積極也不曾鼓勵人,只覺得你跟得上跟不上工作節奏,不行就把你逼到自願離職。
剛出社會想要體驗高壓或者是賺經驗可以去混一年半載,但是非常不適合待久。尤其是三十歲以上的員工就別去了,那邊不會是長久且適合工作的地方。
唯一優點是,剛出社會進入這麼苛刻的工作,下一份工作相較會彷彿到天堂。對於下份工作的積極心態會是正面的,只不過自己得先承受那邊的環境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