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長說銷售獎金不錯 可領到上萬 不知道真的假的
面試蘆洲店
有經驗試用期28K 沒經驗應該是26K 也沒說兩個月試用期過調多少 只說看表現 這點頗疑惑
月休八天 但不定期的要佔用一至兩天的休假到桃園龍潭上課 這真的蠻扯的 遠就算了還扣休假而且也沒提到交通補助 個人覺得應該是沒有
排假也沒有一定週休二日 所以有可能會出現連上十二天的情形 畢竟沒有違反勞基法
上班要你提早半小時 下班要晚半小時 工時整整多一小時 也就是說上班基本上11個小時起跳 還說就算上早班也幾乎沒有人準時下班的 每週日下班還要留下來開會 到底要凹人多少時間才夠呢?我無言!
真的能接受高工時不介意休假被吃掉再來考慮這家公司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