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廚有限公司

根據勞動局提供名單,朋廚有限公司是本次違規情況最嚴重的單位,違反法令包括《勞基法》第22條工資未全額給付給勞工;《勞基法》第30條正常工時超過法令規定;《勞基法》第32條延長勞工工作時間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勞基法》第32條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勞基法》第36條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勞基法》第49條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使女性於午後10時至翌晨6時時間內工作;《勞基法》第70條事業單位超過30人、未訂立工作規則報主管機關核備並公開揭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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