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
上班當天好死不死火車誤點快20分鐘
下車了也遲到了,馬上打給他們(遲到約10分鐘內
跟他們告知,不好意思火車誤點,我剛到車站我馬上過去
結果他媽媽回我 喔 (瞬間不知道該接什麼)
不過還是快速跑過去
一到之後,還給我看坐火車加走過來要多久(我大概需要花十幾分鐘)
然後跟我講以後要搭八點的車,因為遇到誤點也來得及
如果遲到就要解雇,給他誤點證明他也不拿
她女兒也在SKYPE上,卻要透過媽媽來跟我講
自己完全不出聲
後來到了樓上,要我檢查衣服
看了看,我是應徵美編助理,但完全沒有我的位置
桌電就兩台而已,兩位正職員工也是美編
不知道是不是只是缺出貨的
火車誤點既然是不可抗力之因素,且員工也提出誤點證明的話,勞動部表示公司不得以此為曠職、遲到來計算
From: 36.230.48.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