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特生醫科技有限公司
Pros

面試很快就上了

Cons

公司流動率極高,隨便待都不超過一年就想走人,同一批的員工今年只剩下未離職前的我而已,其他都離職另尋高就,只用年輕大學畢業新鮮人,公司隨便按照自己的心情更改作業模式,不通知作業人員,不溝通只片面要求員工照做,卻說公司隨時都能溝通商量,只要有疑問提出便會被採納為造反態度不佳,即在公司被針對各種找碴,不按照勞基法規定走,卻說自己合法都按照政府規定,中午休息時間要求員工接電話,請上午特休半天卻告知午休時間需要回來上班打卡,再午休,如午休時間結束再回來打卡上下午班,午休一小時時間要請事假。

離職日期工作滿一年未滿三年提前20日告知,公司一直沒有找人面試做交接,最後離職預告日期未到,便以員工請兩天特休沒有交接時間,再來上班沒有意義為由,直接請你當天離開,員工提出疑問直接嗆員工我說了算,老闆未符合勞基法規定勞基法第16條第1項規定:「雇主依第11條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其預告期間依左列各款之規定:

一、繼續工作3個月以上1年未滿者,於10日前預告之。

二、繼續工作1年以上3年未滿者,於20日前預告之。

三、繼續工作3年以上者,於30日前預告之。

勞工預告離職,預告期間屆滿前尚不發生終止勞動契約的效力。但若雇主主動通知勞工於預告期間內提前離開,應認定是雇主拒絕受領勞工於預告期間的勞務給付,雇主仍應給付工資予該名勞工。勞雇雙方的勞動契約則應於預告期間屆滿時,始發生終止的效力。

任職滿一年並未提前10日告知,當天直接叫員工離開,不但不給非自願離職證明,也不己付原定的離職日薪水

這間公司不但違法在先還公然嗆員工一切都照規定走。

以上 對於公司勞基法部分顯然還有待加強,只按照自己想要的方法走

老闆仗勢欺人,欺騙年輕社會新鮮人,不敢出聲

種種以上行為 奉勸各位請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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