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間公司的人資(大陸口音)打電話來邀約面試,
由於是在職中,跟對方約下班時間面試,對方一口回答說"不行"。
想趁公出時掐時間去面試,但公出時間很不一定,跟對方改了一次時間對方就不開心。
還回說,因為這樣你就要放棄這次的面試嗎,這樣好吧(姿態高的咧!)
說明一下這間公司開出的條件
要會幫公司所有人跟客戶日文翻譯
要開發客戶,拜訪客戶
物件帶看
要會文書處理(不動產契約方面,中日皆需)
需要配合假日輪班
還要會美工設計
給一份薪水就想要請一個員工來做4.5份職務,會不會想的太美好。
這坑很深,給各位參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