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還算滿有效率的
之前面試的工作職位是計時工讀人員,
老闆給的薪資條件是工作有前三個月的試用期,
試用期薪水為每小時120元,
明顯違反勞基法(現在的基本時薪133元)
奉勸想來這家面試的學生朋友們
社會的低薪往往是員工接受不合理的薪資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