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
公司規定休息日加班要來滿四小時或八小時就算了,結果中壢廠廠務課還公告限制休息日出勤務必依照平日上下班時間(07:50~11:50、12:40~16:40),休息日無法機動自行調整四小時,勞基法沒有規定的事情,中壢廠廠務課自行規定這種不合理的事情,明明就更改廠務課統計上下班的系統即可,不願變更系統,只會要求這種不合理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