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是mac
哪有人面試當下錄取,三十分鐘後電話通知「因住宿點與公司距離太遠」所以取消錄取。
說不要浪費雙方時間,到貴公司面試兩次還真的是浪費我的時間,還馬後砲說『當初就是看你住得有點遠所以我才很猶豫』,看我履歷就能知道我家距離公司有多遠了吧?
既然這樣就不要寄面試邀請啊,就不要通知複試啊。
哪有人當了老闆還這樣反悔的,如果住家離公司騎車需20分鐘以上千萬不要應徵面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