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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徵職位:後勤行政 / 助理單位
公司介紹:家庭企業小公司,
所屬部門為新部門,
部門相較不成熟,流動率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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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違反勞基法)
無按照勞基法給予加班費。
但要把當天工作完成才可以下班,
無法到點就直接下班離開公司。
屬於責任制範圍卻不彈性上下班抑或是給予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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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違反勞基法)
遲到扣薪也無按照勞基法。
8:30上班無緩衝,
在8:31~9:00之間遲到扣200作為咖啡豆貢獻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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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勞基法遲到扣薪計算:(月薪計算方式)
「月薪 ÷ 30 日 ÷ 8 小時 ÷ 60 分鐘 × 當月實際遲到分鐘 = 當月不予計薪金額」
假設薪水$38000
38000 ÷ 30 ÷ 8 ÷ 60 × 1 = 2.64(元)
遲到扣薪未依勞基法等比例計算,
而是採取單次固定高額罰款(名目為福利金或公積金),
換算下來比法規扣薪高出數將近76倍,非常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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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司整體制度和工作模式是傳統且不電子化。
在有些部分沒有一個統一的工作模式或格式,
每個人習慣不一樣,導致在很多時候費時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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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面試人員不會把入職事項講清楚。
a. 遲到就扣200咖啡豆貢獻金,我跟同事們聊才知道,這項面試時都未提及。
b. 每個月初第一個星期一都會開月會,需要穿公司制服。
c. 月初主管會安排整月份的打掃區域分布的同事將負責的打掃範圍。
d. 需自行打包整理座位垃圾桶、套垃圾袋。
我認為在面試介紹職位時需完整說明,
而非僅介紹公司販售之產品以及成立時間、需具備何項特質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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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沒有完整培訓規劃
會由同部門或是主管教學工作內容,
但不完整且要求盡快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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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接聽電話
在還不熟悉工作的情況下接應電話,
也無提前教學該如何應對,
客戶來電時的語氣稍較急迫,
在面對新上任的工作以及急迫的客戶,
無法理解在無完整培訓制度下要求需盡快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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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公司流動率高、態度差的客戶&部分業務、
沒有完整工作培訓、不電子化(e.g.紙本請假)
、無按照勞基法給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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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內容純屬個人實際在職之真實經驗分享,
僅供求職者參考,請斟酌投遞履歷。
無
應徵倉管,初試好像是主管面試
複試是倉庫某位態度極差的人士
為啥說態度極差?一直哭腰說我們倉庫很操喔,非常操喔,你受的了嗎?
看那嘴臉我當然二話不說改進塊陶啊!
ㄎㄎ,看104常在徵人就知道了
看似很有規模,但裡面的制度比我十幾年前退伍的公司還糟
主管都是由老業務生請起來的
但不顧本業的還是去跑老客戶賺零用錢,內部流程慘不忍睹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