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春餐飲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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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彙整使用者投稿的職場經驗、提問與討論。顯示的日期為投稿日期,不代表任職期間;個別分享不代表公司整體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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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點

公司(非餐廳)辦公環境裝潢漂亮很舒適,但沒有招牌會找不到,需要打電話確認+請窗口幫忙開門

應該會很有挑戰性

缺點

面試主管偏高傲會說教,不覺得公司制度有問題。

會頻繁打斷求職者發問跟敘述,對學歷及進修話題嗤之以鼻。

104開的職缺與現實談的職務及待遇嚴重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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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人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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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騙進來過,實際驗證前人的貼文,確實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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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點

主管其實人都還不錯啦,公司違反勞基法也不是他們的錯,希望討厭公司的人不要跟著討厭他們.

缺點

長期違反勞基法的累犯,已經被很多員工檢舉很多次了,也被政府公告很多次了,許雅玲總經理還是死性不改,所以現在還是一堆違反勞基法的規定喔

還在找工作的最好不要進來,因為在餐飲界的名聲已經臭掉了,所以找不到好人才.被騙進來的人,發現不對,也很快就會離職了.所以流動率很高,在這裡工作只會很累.

很多員工都有在蒐證,所以以後還是會被更多人檢舉.有人連主管都打算檢舉,所以主管再不離職遲早會吃官司,到時候公司會更亂.

違法公告都在下面,都查得到,公告的就有四條了,實際上違法的更多

https://www.labor.taichung.gov.tw/3189478/post

https://www.labor.taichung.gov.tw/1229068/1352787/?q=%E5%B0%8F%E6%98%A5

府授勞動字第114037938號.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未全額給付工資

府授勞動字第1090071187號.勞動基準法第24條.未依法給付勞工延長工時工資

府授勞動字第1090071187號.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4項.未依法給予勞工應休未休特別休假工資

府授勞動字第1090071187號.勞動基準法第39條.未依法給付勞工國定假日出勤加倍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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