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 事情有做基本不管
違反多項勞基法
會用各種原因資遣你 實際上就是找到比你薪資更便宜的員工也完全不會遵守勞基法
公司只會覺得我資遣你有給資遣費跟非自願就合法了 但完全事實上違反了
1.非法解僱(理由不充足無法舉證哪裡不適任)
2.資遣最後手段原則(無事先開會改善溝通)
3.沒給加班費只有補休
水壺一刮就壞 還會漏水 鍋子也很難刷會燒焦變色
低卡上評論一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