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UTC) 2024-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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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1.人資提供錯誤的面試地址,應該是在南港,給成內湖。
2.新給的地址還是有誤,就自己去官網再確認。
3.我填寫應試的表單時,人資要我簽名在面試官的欄位,不是應該填應試者欄位嗎?
4.人資在我填寫應試表單10分鐘後,跟櫃檯說要出去,結果是櫃檯人員提醒他有面試者,他才想起來。
5.面試我的長官好像是當天早上才知道我要來面試,因為他在門口有跟別的同事說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