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想不到
1. 辭退做十年的員工,不給"非自願離職書",只給對方三個月薪水不走勞基法管道 (勞基法計算遣散費有二十五萬兩千元左右) ,不只遣散費沒拿到,也無法領失業補助金九個月
2. 109年~110年三級警戒時,有同仁需照顧年幼孩子而請防疫照顧假,公司起先不准假,後又說只能不支薪的方式在家遠端上班,惡劣至極。
該員工也因家中同住家人快篩結果未出爐,出於好意,告知公司當天先不進公司,待家人確定為陰性後才正常上班,快篩結果雖為陰性,公司卻也不讓該員工再進公司上班,下午更是惡意開除。
3.公司環境真的不好,是老透天不是正規辦公室,消防設備不完整,罔顧員工生命
4.老闆的車換了一台又一台、老闆娘還有錢雷射眼睛,竟然說公司沒錢發年終,還好意思跟大家說在公司可以賺錢不會吝嗇!
過年發了紅包一份 (半個月薪水都不到),還有做五年老員工,獎金110年比109年還少四千? 逐年遞減? 這樣怎麼做長期
5.去年110年曾資金周轉不靈,不夠錢,延遲發薪水
6.流動率太高,半年可以走六個人,業務都無法銜接上,大家都在出錯互推黑鍋
以上無任何陰謀,沒有人會花時間無意義的講出這些話
這些都是確確實實都是發生的事情!!
如果有照勞基法,誰會說謊說沒有拿到非自願離職書? 勞工局一查就知道了
如果公司薪資好,誰會離職離開高薪環境?就是沒有發出合理薪水嘛!
如果公司有未來,誰會做一做離開浪費時間? 就是你不發年終,又開除十年公司開創員工。 做十年都會被開除,請問誰敢留下? 保障在哪裡?
說真的,老闆只要那些拍馬屁整天沒事做的員工
要奉承要說好話的那種,能力不是重點
只要你夠會拍馬屁、夠會裝乖聽話,在這裡上班OK啦
上層喜歡你就好,不需要能力
來自: 2001:b011:8005:3909:4859:cdcb:1f25:fae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