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HR(人事)面試
面試是(總經理)
還有,我投履歷跟做的工作不同
記得我是面試行政助理
結果是去另一個倉庫做倉管
人事(女)職稱:協理 姓名:AH
110年07月12日問我:名字?
我……回:不會沒有幫我加保吧!?
當晚一查 #公司未確實加保
到職 110/06/21
離職 110/07/27
實際投保日期 110/07/10
110/08/12 勞保局申訴
一到現場
我說:#薪資亂算……#不給薪資單無法溝通?
人員說:#辦調解!?
我說:#請給我申訴單
人員說:喔!好~
#對方已經不合法?
心中 OS #為何是我等……#或退讓?
(接著寫單)
當我說:#不用調解
因為,#對方已觸法
又給了另一張#我沒有寫過的
#罰4倍 我的訴求
還有#偽造文書罪 告死她
有印好單據,告好告滿
姐~#最愛有證據申訴
(現場人員說明兩份單據重點)
一張是訴求薪資亂算部分
一張是#罰4倍,直接送她
#查核無誤,#直接開罰
#雙喬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金額不符……薪25000元
投保最低薪資24000元
#中間有8天入職,未加保
離職單(離職原因)故意寫上
#投保未確實 #薪資單未給
110年06月21日到職
8天薪資7692元
110年07月27日離職
到月底才3天沒有上班
薪資19544元
沒有上班3天扣5000多?合理嗎?
還有,我是有跟著程序填寫離職單
還有幫你們帶新人
也幫你們處理一些壞掉的商品
能賣掉的,也盡量賣掉了
一個多月賣掉4萬多元,比我的薪資多
也如數繳交,該給我的薪資,就應該給我
怎麼可以這樣對待求職者呢?
奉勸……要進這間公司,要好好考慮一下
選擇一個能夠一起成長賺錢的工作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