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 ?HR(人事 )面試
面試是 (總經理)
還有,我投履歷跟做的工作不同
記得我是面試行政助理
結果是去另一個倉庫做倉管
人事 (女)職稱 : 協理 姓名 : AH
110年07月12日 問我 : 名字 ?
我 … 回 : 不會沒有幫我加保吧!?
當晚一查 #公司未確實加保
到職 110/06/21
離職 110/07/27
實際投保日期 110/07/10
110/08/12 勞保局申訴
一到現場
我說 : #薪亂算 …#不給薪資單無法溝通 ?
人員說 : #辦調解!?
我說 :#請給我申訴單
人員說 : 喔!好 ~
#對方已經不合法 ?
心中 os #為何是我等 … #或退讓 ?
(接著寫單)
當我說 : #不用調解
因為,#對方已觸法
又給了另一張 #我沒有寫過的
#罰4倍 我的訴求
還有 #偽造文書罪 告死她
有印好單據,告好告滿
姐 ~ #最愛有証據申訴
( 現場人員說明兩份單據重點 )
一張是訴求薪資亂算部份
一張是 #罰4倍 ,直接送她
#查核無誤 ,#直接開罰
#雙喬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金額不符 … 薪25000元
投保最低薪資24000元
#中間有8天入職,未加保
離職單(離職原因)故意寫上
#投保未確實 #薪資單未給
110年06月21日 到職
8天薪資7692元
110年07月27日離職
到月底才3天沒有上班
薪19544元
沒有上班3天扣5000多 ? 合理嗎 ?
還有,我是有跟著程序上寫離職單
還有幫你們帶新人
也幫你們處理一些壞了商品
能賣掉,也盡量賣惹
一個多月賣掉4萬多元,比我薪資多
也如數繳交 ,該我的薪資,就該給我
怎麼可以這樣對待求職者呢?
奉勸 …… 要進這間公司,要好好考慮一下
選擇一個能夠一起成長賺錢的工作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