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UTC) 2019-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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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想不到
離職單上我勾選申請「離職證明」跟「退保證明」,我還特別問人資,是不是要回公司領。人資回我,會用郵寄的。結果等了兩個多月,什麼東西都沒收到。還好跟新公司解釋後,新公司通融,一樣讓我報到、上班。不然我這兩個月沒工作、沒薪水,歐特儀要負責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