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
面試時,需要填寫非常多應該不能詢問的私人資料,例如,是否有刺青?家人的資料等等。
面試過程面試官會一直強調,錄取的話,不希望你的私人事情影響工作,例如延後下班(沒有加班費)或者假日加班,不希望你家有任何的事情讓你拒絕加班,面試官還會詢問家裡是做什麼的,是不是需要你的幫忙,似乎會常常需要加班而延後下班,面試官會一直強調不希望你有任何事情需要你趕回家而不能加班。
總之會告知需要時常延後下班的加班,但沒有加班費,也會告知需要配合假日加班,面試官也會透露告知不希望你拒絕任何加班。
面試時,會要求面試者簽同意書,例如休假制度需要照他們的規定(我不確定是否有符合勞基法,但就是他的說法會讓你覺得好像你沒有被佔便宜,可是就是間接沒有給你過年、清明、中秋等節日應該有的兩倍薪或兩倍假)。
自己本身是覺得雖然面試時,面試官會一直告知都有符合法規,可是回頭後細想,都覺得規定似乎不太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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