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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時間 9:00~18:00,中午休息時間為一個半小時。
已搬至大同區市民大道一段,公司老闆為女性,七十多歲,經常出差,在辦公室時幾乎嘴巴不停,一直唸。沒有加班費,薪資沒有明細表,扣錢由對方說了算,勞保按最低薪資標準投保。年假規定只能一次休完,不能分開休,所以你有 7 天年假時,只能排 1、2、3、4、5、6 日(對,六日和你的年假重疊兩天,他們不會讓你拆開休)。
很多地方不符合勞基法規定。上班請病假一定要有公立醫院的醫生證明才准假,但試用期三個月內不能請病假,因此會扣全薪。請假薪資的扣法是假設薪水為 26K,即 26K 除以當月上班日數;假設當月上班日數只有 21 天,就是 26000÷21=1238,不是除以 30。
老闆嘴上會說是為了你好,但其實不會體諒員工。
上班氣氛差,辦公室很悶、不夠通風。要去這家公司工作的人,請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