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一書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總公司)
優點

沒有

缺點

勞基法根本沒有"試用期"這東西,但在你報到第一天人資會請你寫約聘契約書~

內容大概就是三個月試用期的意思 (公司可以無條件要你走)

有提到說勞基法根本沒有試用期 那何必簽?

主管跟人資的意思都是 "這只是公司的例行公事簽了不會真的要你走啦~"

座位環境很老舊 抽屜已經生鏽

國小部客服處裡面比較資深的員工 (算是頭,但職位也只是客服不是主管)

會一直碎念其他同事(比她資歷淺)

甚至連才進去一個月的新人

今天沒有主動打電話"訂午餐" 就可以念好幾句....

整個辦公室超尷尬....

總之這種氣氛很難專心工作 因為會一直聽到她碎念很多東西

但都只是小事情

薪水的話就是底薪+全勤700

過試用期+1000

比編輯部還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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