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
1. 到職時公司包含我共有四名員工,其中一名為老闆的妻子,處理人事及行政相關事宜,面試時詢問公司人數對方卻跟我說公司共有六個人,而就我所知當時的實際狀況是只有三人。
2. 沒有簽勞動合約但卻要求上班準時下班責任制,員工下班平均要再做兩個小時左右的額外工作。
3. 老闆跟員工討論事情很常對人不對事,時常出現人身攻擊,甚或牽扯一些與事件無關的員工家庭背景學經歷背景攻擊或訕笑,對於生理男性員工的言語羞辱更加不遺餘力。
4. 員工流動率極高,可以說是以週為單位來做計算。
大家面試 /加入此公司前請審慎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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