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兩個月
面試人員:團控部主管+副總
本身有待過旅行社短短經驗(不過是業務),
當天面試主管及副總覺得我不錯
薪水我開30K
公司表明年終兩個月,底薪+獎金會>30K
試用期兩個月 因情況特殊 需與主管討論我的職務安排計畫
有可能有2nd面試
當時我也坦承尚有其他家面試 須等到面試結束做決定(中間卡雙十)
因有兩間公司再做抉擇 也想去了解更細節的部分
約了10月13日下午 + 另外一間面試
當天面試多兩位人員(業務主管+總經理?)
詢問職位安排:
業務部4mon->OP->線控
薪水28K(試用期2個月)
公司表明要自己先離職才能給OFFER
(正常狀況是給OFFER才會跟原公司離職)
後來10月13日 我詢問薪水能否照面試所說的30K為主(含試用期)
最後於10月16日將近晚上 說堅持28K並看實際能力等
我於10月18日回覆報到 並表明已跟原公司上週離職
剛剛10月19日回覆不會給予我任用單,因為我未能即時回覆
她10月16日發出信件,也說有遇到有經驗的線控,總經理打
算任用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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