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冷氣吹,每個月一次慶生會可以喝50元以內飲料
先說結論:
如果你不是很在乎專業,擅長裙帶關係,喜歡無薪加班跟廠商凹折扣殺價,那這間公司真的再適合不過了!
正文開始:
1.公司2017年因違反勞基法被公布,可參閱此連結第157項:
https://www.okwork.taipei/ESO/content/tw/Article/161202185312/170724111157
2.面試不實愛開空頭支票,說年終都是兩三個月起跳,實際上已經好幾年都只發一個月,還要扣主管評分(等於你常態加班沒錢領,年終還要莫名其妙被扣錢,根本領不到一個月整)
3.非法擬定三個月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通過卻說“無特殊貢獻”要延長試用不予加薪,或是忘記加薪也是有的事。
4.海外員工旅遊是以“到職年度”計算補助金額,還要扣自己的假才能去,舉例來說:若本人今年7月到職,12月舉行員工旅遊沒有補助金,要到明年度員工旅遊才能拿到“去年度7~12月”到職6個月,也就是2分之1的補助金,補助金額本來就不高,參加員旅還要自己請假,面試時都不會詳述。
5.面試時提及公司每半年會提供加薪考核,在公司不會薪資停滯。但考核根本沒有審核標準,過不過沒有公定性,常常用“沒有特殊貢獻”來壓員工,但又不說明何謂”特殊貢獻”,還不檢討公司工作量巨大不給加班費的情況。
6.每年公司有一次年終特賣會,所有員工都要加班到很晚,甚至有過禮拜六仍然要加班的情形,公司不給加班費,說會發特賣會獎金,結果獎金根本少得可憐,不如把每天加班費發一發。
7.常態性加班,主管經常施壓要你今天一定要做完某件事情才能走,甚至會叫你打卡下班帶回家做,交給主管後也三拖四拖不看。2017年疑似被勞動局稽查,頒布新規定說七點後可申請加班費,但本人在職期間從來沒有聽說有人成功申請到加班費過。
8.指派員工擬定教育訓練,沒給員工特別的薪資加給,卻叫參加的員工一人繳交50元費用給主講人。
9.公司發佈不實新聞,舉例來說:2017年三八婦女節,下午公司叫所有員工一起去切蛋糕,請攝影師來錄影,後來才知道當天發布假新聞說公司慶祝婦女節,下午三點八分就讓全體員工下班,實際上根本沒有,搞不好晚上八點三分下班沒加班費拿的人還更多。
10.有過多次臨時叫員工走人的前科,而且幾乎都沒有給予合法的告知天數跟資遣費。經常用跟員工“談判”的方式請他們“自願離職”。
11.員工受不了公司長期壓榨提出離職,公司與員工“談判”請他“提前離職”,卻在最後一天要求員工做超出一天八小工作量的事,員工離職後公司還找碴,威脅扣留薪水,要求離職後繼續處理公司事務卻不給薪。
12.無視員工意願擅自將員工調職至不同部門,沒有給予任何薪資加給,卻要求員工做本不是自己職位的工作內容。
13.公司主管幾乎都是老闆的朋友,普遍缺乏專業與溝通能力,跨部門做事效率差,員工做錯事可能會突然被記過懲處扣錢,事前卻無任何主管與員工溝通。
14.公司基層員工流動率超級高,基本上有做滿一年就可以說是老鳥,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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