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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班打卡以簽名方式簽到,現在都什麼年代了還在用簽名打卡
真的不知這是一個正常公司的出勤管理?
2.勞保加保日晚於到職日
3.上班時間9:00-18:30,加班費需於19:00才能開始計算加班費(面試時未談到這點)
後來才知道18:30-19:00是吃飯時間,如果不去吃飯是你的問題,總之19:00才能開始計算加班
4.面談約定薪資為月薪制,上班天數以30日計算,但公司計算薪資的算法是以月薪/30再扣掉你沒來的天數,若這個月為大月31日,這樣你就會少賺1天的薪水。
例如5/29做到月底5/31(平日),但不好意思,5月份薪水就只會有29、30二天薪水.......
人資=財務部主管?? 這樣的計算方式也是讓我醉了
題外話,按公司說法2月份有28天,一樣是月底報到,是不是會多2天薪水給勞工啊XD
想太多了,公司都是以自身利益為考量啊!
還好我也離職了~~ 勸面試者要慎選啊~~~